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

在业
曾用名小微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305465386R
法定代表人:尚振平 关联企业 7
注册资本1369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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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简介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05-09,法定代表人为尚振平,注册资本为1369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305465386R,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前梁村马场湾,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开采、销售、洗选;煤炭深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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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1.《1504综采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1504综采工作面防灭火措施采用黄泥灌浆和喷洒阻化剂的方式,常温情况下每20天灌浆1次、每3天喷洒1次阻化剂,未明确该措施的时间间隔是否满足工作面防灭火安全开采需要。违反《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2.1504综采工作面上、下隅角均未封堵,存在采空区漏风现象。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3.1503综采工作面已于2024年3月17日回采结束,截止5月4日尚未完成工作面封闭;1504综采工作面辅助运输顺槽13#联巷以里有1个通往采空区的盲巷(100m长),未及时封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4.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200-350m处压风、供水管路积尘厚度约2mm;380m-400m处浮煤摩擦带式输送机底皮带;东翼辅助运输大巷中部100m范围巷道积尘厚度约8mm。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5.1504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两道风流净化水幕未覆盖巷道全断面且雾化效果差。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八条的规定;6.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与辅运顺槽7#联巷密闭墙体存在裂缝。违反《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7.1504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外喷雾压力不足4Mpa,雾化效果差。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七条的规定;8.现场实测东翼辅助运输巷临时排水点处的巷道风速,巷道风速低于0.15m/s。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9.东翼辅助运输大巷(临时排水点附近)布置在5-1煤层,有100m未喷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10.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超前支护段向外50m-60m处煤壁离层片帮,存在1m×0.8m的网兜;回风顺槽超前支护端至风流净化水幕处巷帮片帮,未及时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11.1505皮带运输顺槽维修工作面向外100m范围巷道煤帮留有伞檐,未及时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12.1505皮带运输顺槽维修工作面向外有100m范围煤帮锚杆排距为1620mm,超过《1505皮带运输顺槽维修作业规程》规定的1500mm;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端头支架与超前支架支护间距为1.2m,超过《1504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1m;1504综采工作面9号联巷煤帮有两根锚杆无托盘,锚杆失效,未按《1504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补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13.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9联巷附近一处围岩变形观测站只在一帮设置了观测点,无法观测该处的围岩变形量。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14.1504综采工作面两端三角区未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退锚,现场检查时回风落山角顶板垮落不及时,悬顶长度达18m。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15.副斜井提升材料的提升机松绳保护、过卷、过放保护不能自动断电且制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项的规定;16.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尾扩音电话和刮板机机尾应急广播送话器未及时维护,现场试验时均无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17.现场试验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机尾非行人侧皮带防跑偏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后未能弹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18.1504综采工作面第29、第51号液压支架压力表氧化严重,现场检查时无法看清支架压力;1504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超前支护段支架压力表失效,数据显示为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19.矿井2024年5月3日、4月24日未对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馈电开关漏电保护进行跳闸试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20.1504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第一道自动隔爆装置保险销未打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1.1504综采工作面第77架和第78架液压支架连接处的高压胶管存在漏液现象,未及时处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22.中央水泵房未设置温度传感器。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7.3的规定;23.矿井在1504综采工作面辅助运输顺槽中段施工了7个疏放3-1煤层采空区积水的钻孔,其中无水的6个钻孔已经注浆封堵,有水的3#钻孔孔口管未安装闸阀、压力表和防止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U型水封管。违反《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24.矿井1503综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回风顺槽永久密闭前堆满矿渣,反水(放水)设施无法使用;矿井1502综采工作面回采结束,皮带顺槽永久密闭前堆满矿渣,反水(放水)设施使用“凹”型管代替“U”型水封管,无法防止有害气体逸出。违反《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4.5.1的规定;25.矿井根据地面物探成果,在1504综采工作面辅运顺槽中段施工了7个疏放水钻孔,疏放3-1煤层采空区积水。钻探设计中无测定水压的压力表和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安全措施(U型水封管)。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26.矿井中央水泵房3台主排水泵未悬挂工作、备用、检修分类牌板,3台泵全部悬挂完好牌板,现场测试2号主排水泵无法正常启动排水。违反《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7.矿井《1504综采工作面切眼钻探3-1煤层老空水设计》中,预测水压小于1Mpa,止水套管设计为5米。违反《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28.矿井2023年联合排水试验只对中央水泵房3台泵和主排水2趟管路进行了试验,未对东西翼集中排水点的排水泵、备用泵、排水管路进行联合排水试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9.矿井西翼盘区集中排水点作为盘区水泵房,只配备1台工作水泵,无备用水泵。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30.矿井西翼盘区集中排水点水仓未及时清理淤泥,该处水仓深度0.5米,现场检查时0.3米为淤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31.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唯一性的功能。查阅系统中探放水工毛学新检测标识卡号未对应本人姓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五条的规定;32.监测监控入井线缆入井口处没有防雷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33.现场试验1504综采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超限和故障测试时,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未联动。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4.10的规定;34.矿井未对安全监控系统软件操作权限管理,无法追溯具体操作记录。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5.6.1的规定;35.矿井4月5日对010C01馈电与003A06控制的添加、删除,4月6日003A06、010A08的交叉断电设置,均未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36.1505皮带运输顺槽采用φ20锚杆吊挂压风、供排水管路,沿途20处吊挂点未采取螺母固定,固定不可靠,未按《1505皮带运输顺槽作业规程》固定吊挂。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2024-05-10 隐患大曝光!榆林市这10家单位责令整改2024-01-23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矿井核定生产能力0.6Mt/a,查看矿井原煤产量报表,9月份原煤产量99949.64吨,10月份原煤产量127059.44吨,11月份原煤产量135785.46吨,12月份原煤产量155193吨,单月超过核定生产能力10%;2023年全年原煤产量726767.54吨,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2024-01-22 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2.5万元2024-01-19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1.矿井东翼三条大巷未按规定间隔设置隔爆水棚,仅在巷口布置一组自动隔爆装置,且未按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项目进行检查维护。2.矿井东翼采区避灾路线上未敷设符合规定的供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管路中间断开,喷浆点以里管路无风、无水。3.煤矿未按规程规定每天对紧急避险系统及设施巡检一次。东翼大巷系统内的压风自救装置,多处装置无水、无风,且部分呼吸面罩缺失逆止阀;井下自救器补给站等紧急避险设施未建立技术档案及使用维护记录。4.东翼辅助运输大巷内有3处深度大于6米的巷道,采用扩散通风,未实施封闭。5.井下东翼辅助运输大巷内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向100m内,未设置2道以上自动控制的风流净化水幕,安设的一组手动喷雾装置无水。6.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7.1504备采工作面已经形成(切眼已贯通),尚未查清工作面上覆3-1煤老空区范围、积水情况及周边老空水等情况;2023年9月编制的《1504工作面上覆采空区探放水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计划至今尚未完成,灾害治理滞后。8.15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第一组急停保护不能动作。9.15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未按设计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防火门规格5.1×2.8m2,现场备用3块3.1×0.6m2防火门板,3块2×0.6m2防火门板,防火门板数量不足。10.1503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每个围岩观测站两组测点、一组4个基点,15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1#巷道围岩观测站有1组测点只有2个基点。11.1503综采工作面26#、34#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为0MPa,回风顺槽1#超前支架4#支柱压力表显示为0MPa,不符合作业规程不小于24MPa的规定。12.1503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距离工作面10m处的调车硐室口宽度6m,打设4根液压支柱,不符合作业规程液压支柱间距不小于1.0m的规定。13.煤矿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技术副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长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设置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两个岗位,仅有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4.查人员定位系统,1月7日四点班瓦斯检查工陈尚锋22:49:19升井,1月8日零点班瓦斯检查工张帅23:30:49到达交接班地点,二人未按“一通三防”制度要求在井下指定地点“手交手、口对口”交接班。15.未对封闭区密闭进行漏风分析。16.1504切眼自然发火观测点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17.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或唯一性的功能。18.矿井防爆无轨胶轮车采用井下加油的方式,未按照《胶轮车油料管理制度》由油料管理员进行加油,由各使用区队自行进行加油。19.井下使用4种类型防爆无轨胶轮车,检查制度未对不同类型车辆的维护、检查作出规定。20.矿井未按《无轨胶轮车入井运行和检查、维护制度》定期对车辆开展旬检、月检、半年检和年检;未按制度将车辆停放在硐室或者车库中,检查时材料车和人车停放在工作面和大巷中。21.现场检查时,5-1煤西翼主运皮带停车正在检修,未切断上级开关电源,也未对带式输送机进行闭锁。22.东翼1号排水点2号水泵盘根处漏水,未及时处理。23.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机尾配电点处照明综保螺纹喇叭口生锈;1504备用工作面切眼处馈电开关喇叭口内的金属挡板生锈,未及时处理。24.1504运输巷机头配电点局部接地极未钻透孔,1504运输巷风机专用配电点局部接地极未全部埋入底板以下,且局部接地极直径为30mm,不足35mm。25.1504皮带机头配电点处设置的照明综保有4趟馈出线路,未在图纸上标注,馈出的电缆上也没有电缆走向标识。26.1504运输巷存在3处顶板破碎、离层;1504回风巷有一处顶板破碎,面积约10m2,未及时处理。27.1504运输巷设置的馈电开关整定值为180A,未按照设计的100A进行整定。欠压保护整定值为额定电压的50%。28.1504备用工作面存放的扭矩力扳手未配备套筒,无法对锚杆扭矩力进行试验。29.1504备用工作面掘进机机载甲烷传感器于2023年12月21日进行调校,检查时超过15天未进行调校。30.1504运输巷带式输送机使用的张紧钢丝绳未采取防腐处理。2023-12-29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1.15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多处帮网破损,帮部个别锚杆失效,回风顺槽200m处顶板一根锚杆失效,未及时补强支护;2.1504切眼掘进工作面距开口10m处顶部支护锚杆数量与作业规程规定不符2023-09-25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1.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查询《前梁矿业2023年产量汇总表》发现2023年6月份生产原煤68570吨,7月份生产原煤69320吨,8月份生产原煤70890吨。3个月的原煤产量均大于核定生产能力的10%;2.现场检查时发现,副斜井提升机司机郝万雄无特殊工种作业证;3.8月29日8时43分至47分,在1504皮带顺槽巷修工作面无电的状态下,对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4.1504皮带顺槽巷修中未在顶帮破碎地点设置临时支护;5-1煤层东皮带大巷两帮片帮严重,未及时加强支护;5-1煤层东翼距一号排水点30米处顶板存在多处裂隙,未进行加强支护;5.5-1煤辅运大巷与5-1煤回风大巷4号联巷之间的动力电缆沿底敷设,且被砖块埋压;6.5-1煤层皮带大巷长约100m范围内煤尘堆积厚度超2mm,未及时清理;7.矿井只在生产班对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50米范围内进行冲洗,不符合作业规程中每班冲洗巷道的规定;8.矿井未按照《前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每月开展一通三防技术例会,2023年仅在7月份开展了1次;9.副斜井采用串车提升,井底车场入口处未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的阻车器;10.5-1煤皮带大巷600米处敷设的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同钩吊挂,间距不足0.1米;11.1503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未按《1503采煤工作面上覆3-1煤层采空区隐患治理安全评估》建议内容对3-1煤采空区进行注氮并进行氧气监测;12.矿井5-1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5-1煤层东皮带大巷未进行喷浆;13.现场检查时,瓦斯检查工未将瓦斯检查结果记录在一号、二号排水点的瓦斯检查牌板上(瓦斯检查手册显示实际已检查)2023-09-18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连发四份公告,责令相关煤矿停产整顿2023-07-10 法定代表人从“范向阳”变更为“尚振平”,股份下降:范向阳、王继虎、何军,股东退出:幕艳峰,股东新增:神木市华悦铭宸能源有限公司、慕艳峰,职务调整:范向阳,主要成员退出:王继虎,主要成员新增:尚振平、何军、白二宽2023-07-10 注册资本增加:从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3693万元人民币

工商信息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305465386R
企业名称 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
曾用名
神木县前梁矿业有限公司(2014-05 至 2018-05)
法定代表人 登记状态 开业 成立日期 2014-05-09
注册资本 13693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32万元人民币
组织机构代码 30546538-6
工商注册号 610000100625524
纳税人识别号 91610000305465386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14-05-09 至 无固定期限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人员规模 100-199人 参保人数 145(2022年报)
核准日期
所属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登记机关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标行业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B0610)
英文名
注册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前梁村马场湾附近企业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销售、洗选;煤炭深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股权结构
股东信息11历史股东信息历史股东镜像
股东类型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点击进行搜索 导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最终受益股份 首次持股日期
1
2024-12-31
2023-07-06
2
范向阳 3
-
-
3
王继虎 8
-
-
4
何军 4
-
-
5
-
2023-07-06
6
范虎旦 3
-
-
7
白文斌 3
-
-
8
白二宽 5
股权冻结
-
2019-02-08
9
刘玉平 2
-
-
10
高子平 2
-
2019-02-08
11
杨智英 3
-
-

主要人员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最终受益股份
1
尚振平 7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执行董事-10.788%
2
何军 4
经理6.8794% 6.8794%
3
范向阳 3
监事会主席19.2434% 19.2434%
4
白二宽 5
监事4.8565% 4.8565%
5
白文斌 3
监事5.0756% 5.0756%
6
袁林刚 2
财务负责人--

企业年报9

工商自主公示12

股东及出资信息11

该信息由该企业提供,企业对其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导出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实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日期 内容
1 -2014-05-092014-05-09详情
2 -2014-05-092014-05-09详情
3
何军 4
-2014-05-092014-05-09详情
4 -2014-05-092014-05-09详情
5 -2014-05-092014-05-09详情
6 -2014-05-092014-05-09详情
7 -2014-05-092014-05-09详情
8 -2014-05-092014-05-09详情
9 -2014-05-092014-05-09详情
10 ---详情

行政许可1

该信息由该企业提供,企业对其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导出
序号 许可文件编号 许可文件名称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许可内容 状态
1 陕煤安监一函字【2015】4号安全生产批复2015-02-12-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有效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