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光新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在业
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BRP0H577
法定代表人:宗麟奇 关联企业 2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07-20
企查查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简介墨光新能成立于2022年7月,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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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被投资企业:墨光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投资比例:51.00%2023-12-30 股份下降:苏州宁创光热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新增:苏州亚禾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12-28 融资动态,产品名称:墨光新能 投资方:苏州亚禾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融资轮次:股权融资 融资金额:未披露2023-10-20 新增专利,一种高透辐射制冷保护膜及其用途2023-07-06 新增商标,太空冷玻2023-06-09 新增专利,一种辐射制冷织物2023-04-10 新增行政许可:一、该项目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金燕路8号阳山科技园8号楼,厂房面积6893.28平方米,进行电子用辐射制冷膜5000万片、静电纺丝制冷膜1000万平方米新建项目。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山水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胡秀玲,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0354143509410368)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该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物收集及治理措施。纳米纺丝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3.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必须送当地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贮存、转移、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5.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6.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建成后应当制定污染源日常监测制度及监测计划,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监测机构对企业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存档5年管理;7.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口须设置监测采样口并安装环保标志牌。要求你公司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措施,贯彻ISO14000标准;8.该项目在环境治理设施设计、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四、根据区域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量≤3970吨、COD≤1.588吨、SS≤1.191吨、氨氮≤0.1584吨、总磷≤0.0198吨、总氮≤0.1782;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135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15吨。该项目最终允许污染物排放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量为准。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六、你公司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七、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我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书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八、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2023-03-31 新增行政许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023-03-28 新增专利,一种手机透明制冷膜及其制备方法2023-03-20 新增建设项目:2023年3月2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的公示(高新区)

工商信息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BRP0H577
企业名称 墨光新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登记状态 在业 成立日期 2022-07-20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组织机构代码 MABRP0H5-7
工商注册号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505MABRP0H57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22-07-20 至 无固定期限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人员规模 少于50人 参保人数 9(2022年报)
核准日期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登记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国标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
英文名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金燕路8号阳山科技工业园8号1层、8号2层、8号3层、8号4层附近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股权结构
股东信息6历史股东镜像
股东类型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导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最终受益股份 首次持股日期 关联产品/机构
1
2022-10-31
2022-07-20
-
2
朱斌 3
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2022-10-31
2022-07-20
-
3
2023-01-03
2022-10-17
-
4
2023-05-09
2022-10-17
中科创星
5
朱嘉
2022-10-12
2022-07-20
-
6
-
2023-12-28
-

主要人员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主要人员6历史主要人员
导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最终受益股份
1
朱斌 3
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董事长15.00% 55.00%
2
宗麟奇 2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董事-0.909%
3
朱嘉
董事10.00% 10.00%
4
许浩
董事--
5
张萌 10
董事--
6 监事--

企业年报1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